《紫微斗數全書》卷二·十二父母陳希夷(傳)
先有本宮某星主刑剋,又加惡殺的以刑剋斷之,據理參詳,在乎人之自悟耳。紫微無克,天府同亦無刑,加羊陀火鈴空劫亦克,天相同無刑,貪狼同無殺加亦無刑,破軍同早克。
段落 ziwei-quanshu-069-3public-domain
↗ 開啟公有領域原文(Wikisource)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
先有本宮某星主刑剋,又加惡殺的以刑剋斷之,據理參詳,在乎人之自悟耳。紫微無克,天府同亦無刑,加羊陀火鈴空劫亦克,天相同無刑,貪狼同無殺加亦無刑,破軍同早克。
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