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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微斗數全書卷二·一 命宮陳希夷(傳)

太歲之星不可當,守臨官限要推詳,若無吉曜來相助,未免官災鬧一場。斗君,正月初一日管事,遇吉斷吉,遇凶斷凶,如太歲二限美,若斗君正月初一日值在某宮過度,逢凶殺也主其年有得失災病官非,依月限斷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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