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詮》四十四、論陽刃取運沈孝瞻(清)
陽刃用煞,煞不甚旺,則運喜助煞;煞若太重,則運喜身旺印綬,傷食亦不爲忌。陽刃而官煞並出,不論去官去煞,運喜制伏,身旺亦利,財地官鄉反爲不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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陽刃用煞,煞不甚旺,則運喜助煞;煞若太重,則運喜身旺印綬,傷食亦不爲忌。陽刃而官煞並出,不論去官去煞,運喜制伏,身旺亦利,財地官鄉反爲不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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