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詮》四十三、論陽刃沈孝瞻(清)
倘或財煞並透露,則犯去印存煞之忌,不作生煞制煞之例,富貴兩空矣。更若陽刃用財,格所不喜,然財根深而用傷食,以轉刃生財,雖不比建祿月劫,可以取貴,亦可就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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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或財煞並透露,則犯去印存煞之忌,不作生煞制煞之例,富貴兩空矣。更若陽刃用財,格所不喜,然財根深而用傷食,以轉刃生財,雖不比建祿月劫,可以取貴,亦可就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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