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詮》三十九、論偏官沈孝瞻(清)
若煞強食泄而印露,則破局矣。有七煞用印者,印能護煞,本非所宜,而印有情,便爲貴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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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煞強食泄而印露,則破局矣。有七煞用印者,印能護煞,本非所宜,而印有情,便爲貴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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