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詮》三十二、論正官取運沈孝瞻(清)
其命中用劫合煞,則財運可行,傷食可行,身旺,印綬亦可行,只不過覆露七煞。若命用傷官合煞,則傷食與財俱可行,而不宜逢印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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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命中用劫合煞,則財運可行,傷食可行,身旺,印綬亦可行,只不過覆露七煞。若命用傷官合煞,則傷食與財俱可行,而不宜逢印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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