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詮》二十、論生克先後分吉凶沈孝瞻(清)
如正官同是財傷並透,而先後有殊。假如甲用酉官,丁先戊後,後則以財爲解傷,即不能貴,後運必有結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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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正官同是財傷並透,而先後有殊。假如甲用酉官,丁先戊後,後則以財爲解傷,即不能貴,後運必有結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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