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星平會海》星平會海舊題水中龍(明)
然煞克主奴,亦有分辨,如煞近奴,則爲餘奴敵煞,煞近主,則是主受煞矣。煞既克主,則奴亦得以自如而逞其生克,此閃奴主同居,所以吉凶混論,而不必分辨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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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煞克主奴,亦有分辨,如煞近奴,則爲餘奴敵煞,煞近主,則是主受煞矣。煞既克主,則奴亦得以自如而逞其生克,此閃奴主同居,所以吉凶混論,而不必分辨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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