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星命總括》星命總括卷中舊題耶律純(遼)
金之遇火則失勢,然有得失存焉。古人以金、火、月爲三限主,是以陰從陰之義也。但火、金二勢,不可兩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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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之遇火則失勢,然有得失存焉。古人以金、火、月爲三限主,是以陰從陰之義也。但火、金二勢,不可兩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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