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五行精紀》五行精紀廖中(宋)
地四生金,其於物為體,體者精神魂魄具而後有者也。自天一至天五,五行之生數,自地六至地十,五行之成數,以奇生者成而耦,以耦生者成而奇,其成之者皆五,五天數之中,所以成於物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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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四生金,其於物為體,體者精神魂魄具而後有者也。自天一至天五,五行之生數,自地六至地十,五行之成數,以奇生者成而耦,以耦生者成而奇,其成之者皆五,五天數之中,所以成於物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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