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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行精紀五行精紀廖中(宋)

兄弟位者,取己身同類推之,謂如木命人,以甲為兄,乙為弟,如推伯叔法也,若遇兄弟在有氣之鄉,則主有孝友兄弟,終身和睦,假令丁酉火命人,以丙為兄,以丁為弟,五月六月生,丙在午,丁在未,夏火乘旺氣,餘準此,若遇兄弟在衰病之鄉,則主無兄弟,縱有多疾或常隔越,假令丙寅火命人,丙為兄,丁為弟,七月八月生,丙在申,丁在酉,孟秋火病,仲秋火死,餘彷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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