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五行精紀》五行精紀廖中(宋)
三刑殺者,若人遇之,身能製殺,當掌刑罰之任。殺若克身,多受戮辱,或非命而終。(三命鶴)凡犯刑者,若原災福看在天輪是何宮分,各隨其位而定凶災,金則防刀兵之厄,內感心疾,逆毒焚如之禍,土水防登涉墜溺之險,與夫貪淫污行,損敗元氣之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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