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五行精紀》五行精紀廖中(宋)
戊土既為癸水之夫,乃甲之父也。彼父而我刑之,恩斯忘矣。故曰:無恩刑。巳中之丙,刑申中之庚,申中之庚,刑寅中之甲,準此同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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戊土既為癸水之夫,乃甲之父也。彼父而我刑之,恩斯忘矣。故曰:無恩刑。巳中之丙,刑申中之庚,申中之庚,刑寅中之甲,準此同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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