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籍原文核對

不需信我 · 自行翻查

神峰通考張楠(明)

羊刃合殺,變凶爲吉,亦能權貴,所謂甲以乙妹妻庚,凶爲吉兆中是已。又補曰:食神制殺,不宜逢梟則禍,故日食神制殺逢梟,不貧則夭,羊刃合殺,不宜財多,南多必咎,故曰,財生殺黨,夭折童年。

段落 shenfengtongkao-01-380public-domain
↗ 開啟公有領域原文(Wikisource)

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