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神峰通考》序張楠(明)
且官死絕,不能生子,必過繼他人之子,以續宗枝可也。苟不承繼,則絕嗣而無所望。如甲生人,以辛爲官,以己爲財,辛死於己,己絕於子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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且官死絕,不能生子,必過繼他人之子,以續宗枝可也。苟不承繼,則絕嗣而無所望。如甲生人,以辛爲官,以己爲財,辛死於己,己絕於子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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