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神峰通考》序張楠(明)
江湖摘錦用之爲官不可傷,用之爲財不可劫。用之印綬不可破,用之食神不可奪。若有七殺須要制,制伏太過反爲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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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湖摘錦用之爲官不可傷,用之爲財不可劫。用之印綬不可破,用之食神不可奪。若有七殺須要制,制伏太過反爲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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