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命通會》卷六·論陽刃(前論羊刃煞與此參看)萬民英(明)
又曰:甲以己爲妻財,四柱卻有卯乙,己土受傷,不能扶甲,故主剝喪妻子,歲運復臨,劫刃旺相,誠所不免,如別位逢庚辛酉申,庚能邀乙爲妻,即成眷屬,不爲甲之七煞,辛輔甲爲貴,能克破乙煞,反凶爲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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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甲以己爲妻財,四柱卻有卯乙,己土受傷,不能扶甲,故主剝喪妻子,歲運復臨,劫刃旺相,誠所不免,如別位逢庚辛酉申,庚能邀乙爲妻,即成眷屬,不爲甲之七煞,辛輔甲爲貴,能克破乙煞,反凶爲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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