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命通會》卷六·論傷官萬民英(明)
柱元有財,又行財運,亦可成就功名利祿,一行官煞地,或財衰敗死絕地,即失財祿,非官訟則喪服重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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柱元有財,又行財運,亦可成就功名利祿,一行官煞地,或財衰敗死絕地,即失財祿,非官訟則喪服重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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