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命通會》卷六·子遙巳祿萬民英(明)
又曰:此格以二子中癸水遙合巳中戊土爲甲之財,丙戊祿同在巳,丙是甲之爵星,戊是丙之爵星,戊動丙亦動,丙見子戊貪合癸妻爲印綬,丙卻合起辛金爲甲之官,如人有子繼其後,傳其家,以成父道之尊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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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此格以二子中癸水遙合巳中戊土爲甲之財,丙戊祿同在巳,丙是甲之爵星,戊是丙之爵星,戊動丙亦動,丙見子戊貪合癸妻爲印綬,丙卻合起辛金爲甲之官,如人有子繼其後,傳其家,以成父道之尊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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