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命通會》卷五·官煞去留雜論萬民英(明)
五陰日食神,能去煞卻不能留官,日主自能留之,五陰日傷官,能去官又能留煞。假如乙日生人,以庚爲官,辛爲煞,若官重煞輕,得丁食一位,克去辛煞,則乙與庚合,此謂去煞留官,有情而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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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陰日食神,能去煞卻不能留官,日主自能留之,五陰日傷官,能去官又能留煞。假如乙日生人,以庚爲官,辛爲煞,若官重煞輕,得丁食一位,克去辛煞,則乙與庚合,此謂去煞留官,有情而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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