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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命通會卷五·論正官萬民英(明)

大忌刑衝破害、傷官七煞、貪合忘官、劫財分福,爲破格。如甲生酉月,見卯爲衝、酉爲刑、午爲破、戌爲害、丙爲合、乙爲劫、丁爲傷克、庚爲混雜、須是官星純一,五行和粹,方以正官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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