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命通會》卷二·論太歲萬民英(明)
天衝地擊,柱中原有,流年再遇,亦無大咎;若太歲克當生時,或時克太歲,亦主有災,卻以子位斷之。
段落 sanming-051-16public-domain
↗ 開啟公有領域原文(Wikisource)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
天衝地擊,柱中原有,流年再遇,亦無大咎;若太歲克當生時,或時克太歲,亦主有災,卻以子位斷之。
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