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四雜論陳素庵(清)
諸家所著賦論,不越此體,間有區分條晰者,而頭緒繁雜,文義俚拙,蓋學非通儒,則見理不澈,筆非文士,則措辭不通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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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家所著賦論,不越此體,間有區分條晰者,而頭緒繁雜,文義俚拙,蓋學非通儒,則見理不澈,筆非文士,則措辭不通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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