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四雜論陳素庵(清)
然二家所著,往往一篇之中,財官印食神煞之屬,生克扶抑吉凶之理,錯然並陳,觀之者,目眩以亂。
段落 mingli-yueyan-06-7public-domain
↗ 開啟公有領域原文(Wikisource)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
然二家所著,往往一篇之中,財官印食神煞之屬,生克扶抑吉凶之理,錯然並陳,觀之者,目眩以亂。
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