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四雜論陳素庵(清)
如官煞太強,則引之以印,食傷太強,則引之以財,然以陽引陽爲上,如引甲以丙,引乙以丁是也。
段落 mingli-yueyan-06-29public-domain
↗ 開啟公有領域原文(Wikisource)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
如官煞太強,則引之以印,食傷太強,則引之以財,然以陽引陽爲上,如引甲以丙,引乙以丁是也。
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