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三論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若夫子從癸,午從丁,是體陽而陰用也。巳從丙,亥從壬,是體陰而用陽也。分別取用,亦爲剛柔健順之理,與天干無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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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夫子從癸,午從丁,是體陽而陰用也。巳從丙,亥從壬,是體陰而用陽也。分別取用,亦爲剛柔健順之理,與天干無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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