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籍原文核對

不需信我 · 自行翻查

命理約言卷三論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
舊說曰,木落歸根,水流趨東也。夫歸根趨東,是則理勢甚順,更不當刑矣。火局加火方,金局加金方,皆爲本氣,何以相刑?

段落 mingli-yueyan-05-51public-domain
↗ 開啟公有領域原文(Wikisource)

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