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三論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此與子丑遙巳相類,牽合附會,於理不通。況既稱六乙,乃只取乙亥乙未二日,可謂六乙乎,乙日遇丙爲傷官,遇子爲偏印,具無可取。
段落 mingli-yueyan-05-240public-domain
↗ 開啟公有領域原文(Wikisource)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
此與子丑遙巳相類,牽合附會,於理不通。況既稱六乙,乃只取乙亥乙未二日,可謂六乙乎,乙日遇丙爲傷官,遇子爲偏印,具無可取。
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