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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理約言卷三論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
設遇亥卯未木局,其理亦同,何獨不取乎?陽干三朋,遇寅午戌,申子辰,豈無秀氣乎?又云三己巳,三己酉,三己丑,亦可,無論,巳酉己丑,安得有三,即是他干支有之,是乃偏駁之局,不更煩區處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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↗ 開啟公有領域原文(Wikisource)

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