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籍原文核對

不需信我 · 自行翻查

命理約言卷三論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
此其大略也。逐運詳究休咎,不盡如此。要之。此等之命,吉凶不一。若干一氣而支不一氣者,亦從支神取斷,支一氣而干不一氣者,則合支神與各干取斷可也。

段落 mingli-yueyan-05-208public-domain
↗ 開啟公有領域原文(Wikisource)

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