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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理約言卷三論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
特諸煞皆從太歲干支而起耳,凡流年太歲,原柱干支,以之扶抑,大運干支以之參贊。或干支具爲柱運之福,或干支具爲柱運之害,或干爲福,支爲害,或干爲害,支爲福,此項須合看而深察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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