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三論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不特此也,干通根於支,支逢生扶則干之根堅,支逢沖剋則干之根拔矣。支受陰於干,干逢生扶則支之蔭盛,干逢沖剋則支之蔭衰矣。
段落 mingli-yueyan-05-119public-domain
↗ 開啟公有領域原文(Wikisource)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
不特此也,干通根於支,支逢生扶則干之根堅,支逢沖剋則干之根拔矣。支受陰於干,干逢生扶則支之蔭盛,干逢沖剋則支之蔭衰矣。
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