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二賦二十篇陳素庵(清)
依之爲命,偏印勝於正印,不可遭傷。食神入格兮,見梟深愁損害。梟神結黨兮,得食立見災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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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之爲命,偏印勝於正印,不可遭傷。食神入格兮,見梟深愁損害。梟神結黨兮,得食立見災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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