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二賦二十篇陳素庵(清)
)然印綬旺鄉,亦官死而何福(如甲日而行子運,乃癸水正印之旺鄉,即辛金正官之死地,亦即陰陽同生同死論,水長生於申,旺於子,金長生於巳,死於子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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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然印綬旺鄉,亦官死而何福(如甲日而行子運,乃癸水正印之旺鄉,即辛金正官之死地,亦即陰陽同生同死論,水長生於申,旺於子,金長生於巳,死於子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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