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二賦二十篇陳素庵(清)
或印綬化之,而變作和平;或傷官敵之,而兩凶具解;或刃星合之,而一將成功。駕馭得宜,取作偏官之用,威權不亢,乃爲大貴之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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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印綬化之,而變作和平;或傷官敵之,而兩凶具解;或刃星合之,而一將成功。駕馭得宜,取作偏官之用,威權不亢,乃爲大貴之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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