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二賦二十篇陳素庵(清)
太歲合日干者,如甲見己,乙見庚之類,非正財即正官,倘日主氣勢有餘,得此反主奮發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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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歲合日干者,如甲見己,乙見庚之類,非正財即正官,倘日主氣勢有餘,得此反主奮發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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