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二賦二十篇陳素庵(清)
爰查諸神之區別,皆因命主之克生。克我者,陽克陰,陰克陽,爲正官,反是則有七煞之號(七煞亦爲偏官,反是,指陰陽,非指生克,下仿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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爰查諸神之區別,皆因命主之克生。克我者,陽克陰,陰克陽,爲正官,反是則有七煞之號(七煞亦爲偏官,反是,指陰陽,非指生克,下仿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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