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一法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又上下與原柱干支,止論生克,理亦易見,下支則與原柱干支,生克之外,更有相沖、相合、相刑、相害種種道理,未易草率論斷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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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上下與原柱干支,止論生克,理亦易見,下支則與原柱干支,生克之外,更有相沖、相合、相刑、相害種種道理,未易草率論斷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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