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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理約言卷一法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
舊謂男命日主不嫌於強,然過強則亦取咎。女命日主不嫌於弱,然過弱則亦受虧。至於日主所坐之支,較爲親切,但坐財官等吉神,亦須四柱透露扶助,坐傷劫等凶神,四柱亦能伐而去之,非坐下一支遂定休咎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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↗ 開啟公有領域原文(Wikisourc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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