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一法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戌--辛九日三分、丁三日一分、戌十八日六分。亥--戊七日三分半、甲七日二分半、壬十六日五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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戌--辛九日三分、丁三日一分、戌十八日六分。亥--戊七日三分半、甲七日二分半、壬十六日五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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