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一法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種種難通,將何說以處此?則各干分日,萬不可拘矣。舊例子--壬十日三分半、癸二十日六分半、辛長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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種種難通,將何說以處此?則各干分日,萬不可拘矣。舊例子--壬十日三分半、癸二十日六分半、辛長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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