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籍原文核對

不需信我 · 自行翻查

命理約言卷一法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
至舊書論女命,止許一官,不宜重見,此始兩干兩支,重見非宜耳。若甲官帶寅而得祿。帶卯而有制,此乃吉而有力,即官煞兩遇去留得法,亦自無害,凡財印食傷皆然。

段落 mingli-yueyan-03-324public-domain
↗ 開啟公有領域原文(Wikisource)

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