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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理約言卷一法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
然日主過弱,亦宜生之助之,夫子太旺,亦須損之泄之。有時用財制印,用梟制食,用傷制官,用煞制刃,用刃制財,用合邀吉神,用刑衝去忌神,用之且當,凶反爲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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↗ 開啟公有領域原文(Wikisourc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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