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一法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今定男以印爲父母,食神傷官爲子,我克之財爲妻,女以印爲父母翁姑,食神傷官爲子,克我之官煞爲夫。
段落 mingli-yueyan-03-253public-domain
↗ 開啟公有領域原文(Wikisource)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
今定男以印爲父母,食神傷官爲子,我克之財爲妻,女以印爲父母翁姑,食神傷官爲子,克我之官煞爲夫。
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