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一法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暗合則以此支合彼支,直接得當,豈可同論乎?看六親法一舊取正印生我爲母,偏財克正印爲父,我所克之財爲妻,財所生之官煞爲子。
段落 mingli-yueyan-03-245public-domain
↗ 開啟公有領域原文(Wikisource)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
暗合則以此支合彼支,直接得當,豈可同論乎?看六親法一舊取正印生我爲母,偏財克正印爲父,我所克之財爲妻,財所生之官煞爲子。
此段為公有領域典籍逐字擷取,零 AI 生成;原文亦存繁化前底本,可逐字審計。我們寧可少引、不可錯引——驗不過的引文一律捨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