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一法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次必仍行傷運克之爲妙,次則食運亦可。若傷官傷盡不見官,似乎如格,而乃貧賤者,必無財之故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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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必仍行傷運克之爲妙,次則食運亦可。若傷官傷盡不見官,似乎如格,而乃貧賤者,必無財之故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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