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約言》卷一法四十八篇陳素庵(清)
若但取印旺,則印之祿旺,即官之死絕,何利之有乎。千里按:以理衡之,局中印綬太多,亦可從印,蓋七煞爲克我之神,倘可從,則印爲生我之神,如子投母,豈不可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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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但取印旺,則印之祿旺,即官之死絕,何利之有乎。千里按:以理衡之,局中印綬太多,亦可從印,蓋七煞爲克我之神,倘可從,則印爲生我之神,如子投母,豈不可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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